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等规定,2015年秋季,本院对在校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代办费项目严格限定为教材费、因军训统一代办的服装费等,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原则,单独立账,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当年予以结清。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现将本学年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学费:中职生免学费。
2.住宿费: 800元/生.学年。
3.代办费:
①教材费: 2014级中职生500元/生.学年,2015级中职生800元/生.学年。
②新生实训服:152元/生。
③超额水电费:180元/生.学年
备注: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代办费按实列支,多退少补。
3868银河总站院长 郭素华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