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编制3868银河总站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等六个部分。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概述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并按要求对涉及学院发展、干部聘任、党员发展、党政管理、招生计划、学生收费、招标采购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涵盖了党务和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公开为准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事工作、招投标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信息公开主要以网站等信息平台为载体开展,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以此为基础,结合微信、微博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新型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利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议、校务公开栏、校报校刊、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内外网、LED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主动做到信息公开。2014~2015学年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7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5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5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8条,外事工作类信息18条。
(一)招生工作信息
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将招生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师生、社会公众等获取招生信息、提高学院招生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了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得到了社会肯定。在招生工作中建立了相关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等。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福建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网、咨询电话、印制宣传资料、招生咨询活动等。在高职单招和普通高考招生中,学院严格遵循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上报审核制度,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在招生网公布相关招生信息和公告、系部专业介绍、近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情况、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通知书投递情况和进度查询、招生咨询电话等。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原则,在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招生办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答和受理考生的咨询、来访和申诉。
(二)财务工作信息
学院财务预决算等有关财务收支信息,通过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予以公开,实时发布财务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并在校园网提供各处室系部项目预算收支情况,有效保证了广大教职员工对学院财务工作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学院教育收费项目、教育代办费及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计费单位等信息,主要通过文件通知、学生录取通知书、信息栏、校园网络等途径,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并公开投诉电话等,增加收费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管理。
(三)人事工作信息
本年度学院有效行使人事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及人事工作政策、法规、规定,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在工作中坚持,凡能公开的工作一律公开,做到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结果公开。特别是重大问题、群众关注的工作,如工资调整、收入分配、劳资管理、职务评聘、年度考核、人员招聘、核定编制、干部选任、档案管理等,均成立有学院党政领导、纪检等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流程、进展情况、工作要求、工作结果等及时挂校园网公示,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在社会关注的人员招聘、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招考过程由纪检人员参与,党委审查,考试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程序上报审批。
(四)招投标工作信息
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原招标采购制度中的职责权限、申购流程、采购方式、招标程序、验收结算等内容进行修订,严格按《学院招标采购制度(修订稿)》的规定实施采购过程。学院根据《福建省省级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闽财购〔2013〕60号)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并将结果报省政府采购办备案。各部门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采购申请,根据采购的金额和项目,采取不同的招标方式,如网上竞价、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招标项目信息在校外网或委托的招标公司网站、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公开。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从招标代理机构的抽取到招标各工作环节的开展,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实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学院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件。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高的支持和肯定。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无不良评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学院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学院在信息公开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比照教育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目录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获取需求;二是较大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较为陌生。三是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尚未制度化、常态化,随意性较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做好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并注重已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办事服务指南、表格下载等便民服务信息的内容,提高学院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2.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学院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组织机构、检查内容、落实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使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有据可依,促进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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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8银河总站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