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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8银河总站非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特殊情形审批表
作者: 时间:2018-12-10 点击数:
申请人
结算金额(元)
结算内容
预算资金来源
非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原因:
□
1.无公务卡或公务卡尚在办理中
□ 2
.
对方不支持使用公务卡(附相关证明材料)
□
3.
其他(具体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承诺,对所述原因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报销人:
年 月 日
所在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院领导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报销凭证附件存档,一份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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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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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3868银河总站公务借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院财[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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