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办理集体户须知
教工办理户籍(集体户)落户须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报到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封面、第一页、第二页和第十一页)。
3.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迁移证原件。
5.本人简历(内容包括:身高、血型、婚姻状况、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
6.本人近期1寸白底彩照一张。
7.工本费五元。
将以上材料备齐后交保卫处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