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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办理集体户须知

发布人:guang     作者:保卫部   时间:2014-07-02   浏览次数:

教职工办理集体户须知

 

教工办理户籍(集体户)落户须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报到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封面、第一页、第二页和第十一页)。

3.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迁移证原件。

5.本人简历(内容包括:身高、血型、婚姻状况、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

6.本人近期1寸白底彩照一张。

7.工本费五元。

将以上材料备齐后交保卫处统一办理。